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
拍
賣
須
知
拍賣會名稱:一批罰沒廢舊塑料粒子網(wǎng)絡拍賣會
拍賣標的:一批罰沒廢舊塑料粒子
拍賣會時間: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9:30(延時除外)
拍賣方式:網(wǎng)上競價
公司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舜水北路16號
公司網(wǎng)站:http://sipwired.com
公司電話:0574-62651915 傳真:0574-62651961
監(jiān)督電話:0574-62835206(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
拍 賣 須 知
總 則
第一條 本《拍賣須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參照國際通行慣例制定。
第二條 拍賣人將依法組織和開展拍賣活動,參加拍賣活動的競買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拍賣須知》及其它相關文件,并對自己執(zhí)行本《拍賣須知》的行為負責。
第三條 拍賣人有權在本《拍賣須知》的基礎上,根據(jù)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解釋和處理本《拍賣須知》以外的特殊問題和未盡事宜。
拍賣標的
拍賣標的:一批罰沒廢舊塑料粒子(均為仿冒品牌塑料及回料),重量:約19噸。起拍價:70600元;競買保證金:15000元。
注:廢舊塑料粒子系假冒品牌塑料及回料,包裝袋不屬于本次拍賣范圍,買受人在提取標的時須進行實地包裝袋替換,原包裝袋規(guī)格型號僅供參考。因標的堆放時間較長,部分塑料存在包裝破損、粒子受潮、摻入雜質等情況,請競買人實地仔細看樣后參拍。標的按現(xiàn)狀進行拍賣。
第五條 本次拍賣標的數(shù)據(jù)以委托人提供的《余中禾信單評字[2019]第036號資產評估報告》相關數(shù)據(jù)記載為準。拍賣人在拍賣時及其后對標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擔保。競買人在報名登記前必須仔細審看拍賣標的,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拍賣標的之一切現(xiàn)狀,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還標的或拒付成交款。
第六條 標的特別說明:拍賣標的均以現(xiàn)狀拍賣、交付;標的以移交當天的質量、重量、數(shù)量等為準,拍賣人所提供的標的介紹等資料,僅供競買人參考,委托人及拍賣人均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拍賣標的須在約定時間內提取完畢,提取過程中及提取后所發(fā)生的各種情況及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超過兩周無故未提取的,視為買受人自動放棄,則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不屬于本次拍賣標的的,買受人不得隨意搬動,如有損壞須作價賠償。
拍賣前期活動
第七條 拍賣人根據(jù)委托人提供的資料確定可參拍的對象。競買人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競買人資格條件的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提交相關資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方可參加本次拍賣。拍賣人在拍賣活動任何階段,有權拒絕不符合本次拍賣資格條件的競買人參加本次拍賣活動或解除其拍賣成交的法律關系,并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拍賣會舉行前,如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的,則競買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予以無息退還,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承擔競買人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競買人應在報名登記前按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不計息)。
(一)競買人在競價平臺上注冊的賬戶和密碼是參加平臺競價的必要依據(jù),應自行慎重保管,若因轉交他人、遺忘或被盜等產生的結果及可能導致的糾紛和經濟損失,均由競買人自行負全責。
(二)競買人(即其后的買受人)保證在拍得標的后,按本《拍賣須知》的要求履行其全部義務,否則屬違約:拍賣人有權對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沖作違約金,不予退還,并取消該標的所在場次的競買資格。
網(wǎng)上競買
第九條 本次拍賣經過報刊、網(wǎng)絡公告、實地展示,在“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網(wǎng)絡拍賣平臺”進行公開拍賣。拍賣計價貨幣為人民幣,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包含標的權利登記或變更、標的交付所發(fā)生的相關稅、費及買受傭金。
溫馨提示:①本次拍賣活動采用“網(wǎng)上競價”的方式進行;②在競價前,競買人應選擇良好的網(wǎng)絡環(huán)境下進行電腦操作;③在競價過程中,競買人應仔細核對報價金額是否有誤;④為確保競價過程順利進行,應適時刷新頁面。
本次網(wǎng)絡拍賣遵循價高者得的原則,由相關當事人和監(jiān)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競買人應在標的規(guī)定的競價時間內,憑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競價平臺參與競價。在競價過程中,競買人可按系統(tǒng)默認的加價幅度競價,也可按規(guī)定自行報價。在系統(tǒng)規(guī)定的競價結束時間前二分鐘內,仍有競買人出價的,系統(tǒng)將自動順延五分鐘(以此類推)。如無人繼續(xù)加價的,系統(tǒng)將自動判斷最高應價者為該標的的買受人。
第十條 買受人須在成交當日到拍賣人處辦理相應的成交手續(xù),簽署相應的拍賣文件。如未能及時辦理成交手續(xù)的,視為違約,已交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按《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第十一條 特別注意事項:用戶的網(wǎng)站注冊人名稱必須與競買保證金交納人名稱、買受人名稱一致,否則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與拍賣人、委托人無關。
拍賣后期工作
第十二條 拍賣會結束后,拍賣結果將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余姚分網(wǎng)公示三個工作日。對拍賣結果有異議的,相關當事人可在結果公示期間向拍賣人或委托人提交書面質疑。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的,由拍賣人向買受人發(fā)放《拍賣成交確認書》。
第十三條 未競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在拍賣會結束后的次日起(節(jié)假日除外),由拍賣人憑競買人報名時登記的戶名及賬號退還競買保證金(不計息),如未收到競買保證金的,請及時與拍賣人聯(lián)系。
買受人須在2019年11月19日下午4時前向拍賣人一次性付清拍賣成交款和拍賣成交款5%的買受傭金。
上述款項請匯入拍賣人賬戶(戶名: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開戶銀行:寧波銀行余姚中心區(qū)支行,賬號:61020122000255779)。
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可沖抵買受傭金及拍賣成交款。拍賣人只出具買受傭金發(fā)票和拍賣成交款收據(jù),委托人不提供任何票據(jù)。
標的交付:買受人付清全部應付款項后,由委托人將現(xiàn)狀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附 則
第十四條 對競買人或買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報名時所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為通訊方式,若該項不作記載,則以其身份證所載的住所為通訊地址。因無法聯(lián)系或無法送達而產生的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與委托人、拍賣人無涉。
第十五條 本須知解釋權歸本次拍賣活動的委托人、拍賣人所有。
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十月十五日